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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8 数据编号: 5443697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辽宁鞍钢集团工程质量生产监测管理中心原有CEMS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实验室去离子水处理系统采购公告

工程质量生产监测管理中心原有CEMS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实验室去离子水处理系统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工程质量生产监测管理中心原有CEMS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实验室去离子水处理系统AGGCJSHGXHD240407119183采购人为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室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项目名称:工程质量生产监测管理中心原有CEMS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实验室去离子水处理系统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流通型营业执照
(4)流通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2021年以来同类业绩供货合同及相对应的合同销售发票至少1份。 审核通过后将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交到委托方,以便核实,如供方提供证明资料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做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核实,按公司及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生产型或流通型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费用及相应的风险。
能力要求: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在质保期内如有质量问题,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给予答复。 如需现场服务,技术服务人员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工程质量生产监测管理中心原有CEMS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使用现场及时服务、维修。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提供投标方(公司)概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质量体系认证:
生产型企业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且涵盖本类产品。
流通型企业必须提供所代理品牌的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且涵盖本类产品。
3、是否需要提供特种证:不要求。
4、供货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以来同类业绩供货合同及相对应的合同销售发票至少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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