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市冀州区乡村振兴示范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冀州区乡村振兴示范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冀州区乡村振兴示范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已由 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 以 冀州行审审字(2022)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水市冀州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衡水市冀州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冀州区乡村振兴示范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北漳准乡解村、北内漳村、景家庄村、北漳淮村、孔村南内漳村、南榆林村、肖家庄村、南漳准村和周村镇前新寨村、后新寨村、孔邓周村、李张周村、寇家庄村2个乡镇 14个村。
2.3、建设规模:项目对冀州区境内的2个乡镇14个村庄进行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包括主街道路硬化,巷路硬化及游园等村庄基础设施。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2.5、监理周期: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2.6、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