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市高栏港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修改公告
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1.7条款“预算金额”
原文为:“□[ ]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157136996.75]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其它事项 [ ]。”
修改为:“■[148134062.24]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 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其它事项 [ ]。”
2、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3.1条款“最高投标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