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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8 数据编号: 544563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南鹤壁市鹤山区水利局鹤山区2023年水毁修复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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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2023年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RJY-2024-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山区2023年水毁修复工程已由鹤壁市鹤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鹤山发改〔2023〕222号(项目备案代码:2309-410602-04-05-46879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鹤山区水利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鹤壁集镇羑河修复护岸1.2km、金线河修复护岸1km、汤河修复护岸0.4km、新庄河修复护岸0.23km、赵荒水库溢洪道修复、羑河三处拦河坝水毁修复,河道清淤疏浚,杨邑水库输水洞水毁修复,韩林涧村韩林涧水库溢洪道水毁修复;
2.2 建设地点:鹤壁市鹤山区;
2.3 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资金;
2.4 本工程总投资:20413189.22元;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示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公共关系协调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2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请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文件中未附相关变更证明材料则视为项目经理无变更;
3.3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年度(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成立年份至今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每月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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