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涿州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施工-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涿州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已由保定市农业农村局以保农函【2024】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涿州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增发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县级配套资金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涿州农旅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规模15.2万亩,其中新建1.2万亩,改造提升14万亩;项目总投资4.191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3.944亿元,省级配套资金124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231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12个乡镇办事处(高官庄镇、豆庄镇、林家屯镇、松林店镇、孙庄乡、桃园街道、义和庄镇、东城坊镇、码头镇、刁窝镇、百尺竿镇、东仙坡镇)。建设内容包括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措施,田间机耕路,农田输配电,农情服务中心等。;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建设地点:位于涿州市。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注:根据《关于我省有关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承揽工程相关事项的公告》(2024年第42号)的规定:在参加投标、承揽工程时,经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其注册建造师数量、专业满足相应资质最低标准要求的,企业现有的三级资质证书可以视同为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使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财务要求:具备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及以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