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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8 数据编号: 544868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鄱阳县滨田水库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鄱阳县滨田水库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鄱阳县滨田水库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已由鄱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鄱阳县水利局以鄱发改字【2023】3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鄱阳县滨田水库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鄱阳县滨田水库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九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鄱阳县凰岗镇、金盘岭镇内;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实施范围包括鄱阳县凰岗镇新塘村、江叶村和金盘岭镇新义村,共2个乡镇3个行政村15个村小组,约990户3674 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和污水终端处理工程,其中污水收1集管网工程包括村内主管和入户支管,污水终端处理工程包括人工湿地和生态稳定塘。具体建设内容:铺设污水收集支管长8943m、主管长9688m,新建化粪池 149座,村内砼道路修复5570.2m2,场地绿化84m2新建人工湿地6处共1080m2、生态稳定塘6处共1124m2,围栏553.6m。招标金额为7377758.18元。
2.3 计划工期: 231日历天,开工日期:2024年05月15日,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施工标。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本企业开标前六个月以上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及本企业开标前六个月以上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本企业开标前六个月以上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质量负责人必须执有质检员证书及本企业开标前六个月以上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为遏制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负责人须提供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参加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注:提供缴费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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