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4年六安市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标段公告
2024年六安市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2024年六安市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标段 已由 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以 《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 2024 年六安市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六农发〔2024〕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六安市裕安区农业综合开发处 ,项目代建机构为 /,招标人为 六安市裕安区农业综合开发处,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 方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六安市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标段
2.2招标项目编号:E341503001001998
2.3项目类型:工程类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建设地点:六安市裕安区狮子岗乡、石婆店镇
2.6建设规模:2024年六安市裕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标段,工程位于狮子岗乡、石婆店镇境内。建设内容主要包含田块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变电其他等建设内容。总建设面积约1.51万亩,其中狮子岗乡六二村约0.66万亩,石婆店镇连四塘村0.50万亩,石婆店镇银岗村0.35万亩本项目工程建设投资规模约3661万元。
2.7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8招标范围:具体见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近 5年(自2019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网页截图中项目结束日期或完工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22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施工业绩,投标人承担施工的分包合同工程,不得作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项目。
(3)项目经理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指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身份至少完成过 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2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施工业绩,承担施工的分包合同工程,不得作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项目。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职责分工、各方占比等内容。 (网上登记、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现场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2)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
(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项目配备人员的委派由组成联合体的企业自行商定。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除招标文件特别说明外,联合体投标的类似业绩、奖项、评价等均可以共享,任何一方满足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