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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8 数据编号: 545043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陕西西安市长安区水务局长安区全域治水堤防道路隔离设施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安区全域治水堤防道路隔离设施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2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ZBDL-2024-00354
项目名称:长安区全域治水堤防道路隔离设施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12,869.67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运至指定交货地点并安装到位后,交付甲方验收通过。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长安区全域治水堤防道路隔离设施安装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区全域治水堤防道路隔离设施安装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任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形式的任何一种即可;
(4)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月的纳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8)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9日至2024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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