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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9 数据编号: 5453218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北衡水市饶阳县滹沱河防洪达标整治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饶阳县滹沱河防洪达标整治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阳县滹沱河防洪达标整治项目施工监理已由 河北省水利厅以关于饶阳县滹沱河防洪达标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冀水审〔2024〕10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阳县堤防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及县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饶阳县堤防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堤防加高加固20.76公里,其中北大堤8.8公里(1 级堤防),南大堤11.96公里(2 级堤防)修建堤顶防汛路,新建罗屯分洪口门等。(2)建设地点:饶阳县滹沱河。(3)本次监理招标为1个标段。(4)监理服务期为: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
2.2招标范围: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下列资质①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②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③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同时具备①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②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连续任意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至少配备一名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其他人员配备需满足国家、行业要求。
3.1.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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