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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9 数据编号: 545379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公司福州电厂全厂废水综合利用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福州电厂全厂废水综合利用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602730,招标人为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电厂”)位于福清市江阴半岛南部滨海。电厂一期工程建设 2×600MW 超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两台机组分别于 2007 年 7 月和 10 月投产,燃料为晋北烟煤,由海运至电厂专用煤码头,电厂采用海水直流冷却系统,电厂以 500kV 一级电压接入系统。
2010 年 9 月,电厂完成第一次供热改造, 正式对外供热。目前,福州电厂周边的江阴化工园区发展势头良好,万华化学、中景石化等化工企业不断增加,使得周边企业对电厂蒸汽的需求量快速上升,制水产生的废水量也相应增加,如何合理消纳这部分废水并为未来供热量持续增加带来的废水量增加留有消纳余量是亟需解决的问题。此外,电厂其他水系统也存在如系统建设不完善、废水未能分开收集、分类处理等问题。因此亟需对全厂废水排放和各系统间串用、回用情况进行梳理改造,以寻求进一步节水减排空间,最终实现全厂废水梯级利用。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EPC建设模式,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管理、调试、试运行、消缺、竣工资料的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并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全厂废水综合利用升级改造主要涉及以下几个系统部分: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工业水和脱硫系统、生活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含泥废水处理系统、雨排水系统优化改造、灰场集水系统等。
 工期:7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水污染防治工程类)。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0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单机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水岛或水务中心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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