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勃利县2024年吉兴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公告
勃利县2024年吉兴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勃利县2024年吉兴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勃利县水务局以勃水政发【2024】1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勃利县小流域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勃利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勃利县2024年吉兴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2.2建设地点:勃利县大四站镇。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0 hm2,其中包括改垄、深松措施,治理侵蚀沟6条、治理长度2.41km、修建沟头防护6处,谷坊22座。治理坡面水系14条、治理水源防护工程3段、治理长度1.9km。修建混凝土路9段、长度2.58km、混凝土路边沟u型槽衬砌2.60km。修建过水路面2座、涵洞22座、封禁标志牌55个、路灯56座、垃圾箱10座,栽植灌木柳柳条17915 株,紫穗槐11147株;补植补种治理措施中补植红松18144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1.84hm2。退耕还林治理措施栽植五味子58700株、刺五加55272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05hm2。
2.4计划工期:2024年05月10日至2025年8月31日,共计478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4010679.35元。
2.9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有近3个月(2024年01月-2024年3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须有社保机构章),须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的六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工长)(1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检员(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3.4信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