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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9 数据编号: 545737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丹阳练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丹阳练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EPC+O工程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

丹阳练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EPC+O工程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丹阳练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由 丹阳市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丹审备【2023】5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丹阳练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EPC+O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丹阳城区西北部,沪宁高速以南、京杭运河西侧、312国道以东、北二环路以北区域。
2.1.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修复工程、护岸及闸站建设工程、生态监测等相关配套工程。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1、生态修复工程:其中恢复水域面积约1830亩,出入湖河道4条。
2、护岸及闸站建设工程:环湖生态护岸,附属闸站等。
3、生态监测及研究工程:结合主体工程,于入(出)湖口设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站等。
相关技术指标需符合国家、省、市要求。
2.1.3合同估算价:23900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1000万元,建安工程费22550万元,3年运维费350万元)。
2.1.4工期要求:。
设计工期:90日历天;
施工工期:640日历天;
运维期:1095日历天;
2.1.5 其他: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所有设计使用材料必须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运维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养护标准及要求。
2.2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年的运维期(除水利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的设施外)等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A、设计范围包括三大部分,分别为生态修复工程,护岸及闸站建设工程,经营配套工程等。
B、施工范围包含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时用电、水、场地平整等所有工程费用)(以经审查合格及建设单位要求的施工图图纸为准);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保修等和本工程相关的全部项目工作,项目招标结束后如发包人不启动项目或者不启动项目中部分内容时,相关工程费用在结算时直接扣除(包括勘察设计费),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
C、运维范围项目建设内容中除水利设施剩余部分。
D、质量目标:设计须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及建设单位要求,同时所有设计内容须通过相关部门及专家评审。设计单位在项目启动后应与施工单位配合,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设计应严格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限额设计。
E、造价控制:勘察设计费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年修订版》(计价格〔2002〕10号)文件取费标准计算作为勘察设计基准价。勘察设计费=勘察设计基准价×80%×(1-中标下浮率)。
勘察设计基准价(S0)=设计费基准价(S1)+ 勘察费基准价(S2)。
设计费基准价(S1)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7.3.3市政公用工程Ⅲ级复杂程度,专业调整系数为1.0,复杂系数为1.15,附加调整系数为1.0。设计费基准价(S)采用内插法计算,计费额为施工预算价(A),如计费额区间为B1≤A<B2,C1为B1对应的收费基价,C2为B2对应的收费基价,则设计费基准价计算公式为:S1=(C1+(C2-C1)X(A-B1)/(B2-B1))X1.0X1.15X1.0。
勘察费基准价(S2)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10.3河道治理建筑物及河道堤防工程Ⅱ级复杂程度,专业调整系数为0.8,复杂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1.0。勘察费基准价(S)采用内插法计算,计费额为施工预算价(A),如计费额区间为B1≤A<B2,C1为B1对应的收费基价,C2为B2对应的收费基价,则勘察费基准价计算公式为:S2=(C1+(C2-C1)X(A-B1)/(B2-B1))X0.8X1.0X1.0。
施工图预算编制按照丹阳市相关要求执行。建安工程费=审定后的施工图预算×(1-中标下浮率)。
运维费根据每年绩效考核结果经发包人确认后予以支付,若确认结果低于报价,以实际为准,若确认结果超过报价,以报价为准,超出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及等级要求:企业应同时满足下列设计、勘察、施工、运维所需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以下①和②满足其一即可。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要求:
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
(3)施工资质要求:以下①和②需同时满足。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4)运维单位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具有高级工程师(环保类或工程类专业)职称;
注: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不含发布公告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提供建造师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项目管理机构:
3.3.1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具有高级工程师(环保类或工程类专业)职称;
注: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不含发布公告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2施工负责人应当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不含发布公告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业绩之一:
①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4000万元的类似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EPC总承包项目业绩。(注: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所载合同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交(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上述证明材料均以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诚信库信息为准。)
②设计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14000万元的类似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设计业绩(含EPC项目或PPP项目的设计业绩)。(注:类似工程单项合同投资额以合同或初设批复文件所载投资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以上两份材料缺一不可。上述证明材料均以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诚信库信息为准。)
③施工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4000万元的类似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施工项目业绩(含EPC项目或PPP项目的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所载合同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交(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上述证明材料均以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诚信库信息为准。)
3.5 投标人不得出现如下行为:
3.6.1自2022年5月14日以来(近2年),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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