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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0 数据编号: 545858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新疆昌吉州阜康市供水能力提升建设二期项目施工公告




昌吉州阜康市供水能力提升建设二期项目施工
(二次)变更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基本情况
昌吉州阜康市供水能力提升建设二期项目施工,标段编号65230223120100185003001,于2024年3月30日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现对该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以下更正。
二、更正内容:
1、昌吉州阜康市供水能力提升建设二期项目施工现重新上传本项目系统内的xjzb格式清单。

原清单中道路工程里编码040202009001,戈壁料换填夯实单位为m3
现变更为:戈壁料换填夯实单位为㎡
 
2、二水厂项目-智慧集成水厂-采暖工程-压力表(清单编码030601002001)和电采暖插座带开关(清单编码030404035001),两个清单项未在设计图纸中,已删除此清单项。
3、昌吉州阜康市供水能力提升建设二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中“原第五项2.招标文件的获取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 03月30日11:00 时至2024年04月19日11: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现变更为:第五项2.招标文件的获取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3月30日11:00时至2024年04月25日11: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4、昌吉州阜康市供水能力提升建设二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中“原第五项的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4年03月30日11时00分-2024年04月19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现变更为:第五项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4年03月30日11:00时至2024 年04月25日11:00 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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