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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0 数据编号: 545995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赣州市大余县小型灌区建设一期项目公告

大余县小型灌区建设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余县小型灌区建设一期项目已由大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余发改行字[2024]1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余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西省银兴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该项目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余县黄龙镇等地;
2.2 招标规模:招标金额约  756.49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改建和维修水陂12座(新建4座、改建3座、维修5座),新建、改建提灌站5座(新建4座,改建1座),新建机井1座,渠(管)道改造54条,总长27.7km(其中渠道改造51条,总长26.539km,包含渠道重建1.866km、土渠新建3.269km、渠道清淤与局部修复21.404km,新建管道3条,总长1.161km);渠系建筑物25座;配备必要的管理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计划工期:2024年 5月8 日开工,2024年 12月 4日完工,总工期 21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下发开工令的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涵盖施工图及经审核的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 6 个月(指2023年10月-2024年3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和返聘合同。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www.jxsggzy.cn/)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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