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设备材料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4-10 数据编号: 5463353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黑龙江阿城区泰华药业污水提升泵站及管线建设工程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0104g2024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城区泰华药业污水提升泵站及管线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哈尔滨市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哈阿发改发【2022】10号批复通过,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区政府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阿城区泰华药业污水提升泵站及管线建设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泰华药业至阿什河与中都大街交口处污水截流干管处。
2.3建设规模:新建泵房一座及污水管网868.84m。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交付使用、至质保期内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2024年05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计划总工期:170日历天。(计划工期为编制投标文件统一标准,具体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287,080.33元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该项目的施工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
3.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3 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3.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已注册到投标单位);
3.3.2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3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3.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01月至2024年03月)的社保记录,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4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文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