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巴中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巴中经开区再生水厂称重地磅建设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巴中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巴中经开区再生水厂称重地磅建设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现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公开询价,诚邀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巴中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巴中经开区再生水厂称重地磅建设项目(第二次)。
1.2 采购人:巴中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
1.4 资金落实情况:公司自筹。
1.5 项目概况:根据生产需要,公司下属巴中经开区再生水厂需采购一台称重地磅。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公司下属巴中经开区再生水厂采购称重地磅一台。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称重地磅供货、安装调试及数据接入工作,并取得第三方计量检定部门检定证书。
2.3 服务地点:巴中经开区再生水厂(巴中经开区时新街道办事处沙溪村5组99号)。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按“第五章 采购需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货物资格的企业。
(2)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2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
(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在10万人民币及以上的称重地磅销售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要求: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报价。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