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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0 数据编号: 546662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沧州市2024年海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招标公告

2024年海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海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已由海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海发科字【2024】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兴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概况:建设规模0.85万亩,其中苏基镇项目为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0.70万亩;高湾镇项目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建设规模为0.15万亩。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灌溉排水和节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
2.2招标范围:标段划分:4个标段第一标段:2024年海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2024年海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第二标段第三标段:2024年海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第三标段第四标段:2024年海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第四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2.3、质量标准:合格2.4、建设地点:海兴县苏基镇、高湾镇2.5、计划工期:10月15日前完工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2.7、其他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形式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对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
(3)第一至四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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