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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0 数据编号: 5466769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河北沧州市泊头市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专用药剂采购项目(三标段二次)

泊头市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专用药剂采购项目(三标段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泊头市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专用药剂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泊头市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泊头市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三标段:污泥处理药剂(污泥调理剂)交货期:按甲方要求供货(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甲方要求供货及验收,具体供货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二年。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质保期:自货物到达现场并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
2.2招标范围:采购污泥处理药剂(污泥调理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投标无效;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28 09:00 至 2024-03-0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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