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镇雄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补遗通知(第01号)
镇雄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补遗通知(第01号)
致:各投标人
一、现对镇雄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要求作如下更正:
更改内容:《招标文件》勘查设计业绩证明材料
原内容:勘查设计业绩:2019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中型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或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的类似业绩,并能够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否则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