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启运河水利枢纽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通启运河水利枢纽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启运河水利枢纽工程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批〔2023〕3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通启运河水利枢纽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通启运河入江口,营船港闸下游侧。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通启运河水利枢纽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
2.2.1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通启运河水利枢纽位于现状营船港闸外河侧约850m处,距长江口约200m。本工程的主要功能为防洪、排涝、水资源调度及改善水环境。设计规模:水闸净宽36m,采用3孔净宽12m的上卧式弧形闸门,设计排涝流量270m3/s,校核排涝流量517 m3/s,设计引水流量117 m3/s;泵站为双向引水排涝流量80 m3/s的泵站,采用5台单机流量16 m3/s的潜水贯流泵。主要包括水闸、泵站、上下游连接段、河道及配套工程等。
2.2.2施工总工期:560日历天。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通启运河水利枢纽工程的全部建设内容(含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建设监理及主要设备的监造。协助业主办理各项工作,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相应监理费用估算金额:约314万元。
2.4投资额:约23801万元。
2.5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含缺陷责任期730天)共: 1290天。监理服务期自招标人书面通知监理工作开始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单项监理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工程建安造价在人民币6500万元及以上)泵站(或水闸或闸站)工程的监理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合同金额及造价认定以监理合同或审计核定单或能体现建安造价的政府批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