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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1 数据编号: 547218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重庆合川区城南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建设项目(第二次)


合川区城南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川区城南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合川发改发〔2023〕2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景旭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重庆景旭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南溪污水处理厂旁。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6509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8790.77平方米,其中:调度中心1536.64平方米、调度中心室内装饰1536.64平方米、垃圾转运处置中心7230.2平方米、门卫
(1)13.69平方米、门卫
(2)10.24平方米;生活垃圾压缩转运日处理规模远期为 800吨/天(近期 500 吨/天)(其他详见施工图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3749.61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54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平场土石方、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室外管网、构筑物工程、室外道路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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