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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1 数据编号: 547364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秭归县郭家坝镇童庄河流域水利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工程(交通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秭归县郭家坝镇童庄河流域水利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工程 (交通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GJS0452-2024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7-2024-00256
3、项目名称: 秭归县郭家坝镇童庄河流域水利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工程 (交通工程)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30(万元)
6、最高限价:230(万元)
7、采购需求:
秭归县郭家坝镇童庄河流域水利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工程(交通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安全设施工程等,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3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2022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上传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6)至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止,处罚期满的除外,投标人 2022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为 D 级(普通公路),并将查询记录彩色截图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期间,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 court.gov. cn/)”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日前2年内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并将查询记录彩色截图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至本合同段发出招标公告之日止,处罚期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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