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第七至第八标段公告
兴安盟扎赉特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第七至第八标段招标公告
兴公资交易[2024]其他(公开)005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盟扎赉特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第七至第八标段已由 兴安盟农牧局 以 兴农牧发[2024]106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扎赉特旗农牧和科技局,项目资金来自国债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
1)兴安盟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建设村 0.74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第七标段;
2)兴安盟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二龙涛村 0.94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兴安盟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二龙涛村 0.50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第八标段 。
2.2建设地点: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建设村、巴彦高勒镇二龙涛村。
2.3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源工程、输配管网工程、田间道路工程、防风林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控制价:第七标段控制金额1445.82万元、第八标段控制金额2745.59万元。
2.5施工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7计划工期2024年5月3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共211日历天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七标段、八标段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资料员各1名,具备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名,安全员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
3.4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