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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2 数据编号: 5478394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重庆市江津排水有限公司油溪厂新增外回流泵及污泥管道项目项目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重庆市江津排水有限公司油溪厂新增外回流泵及污泥管道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江津排水有限公司油溪厂新增外回流泵及污泥管道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江津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比选范围:新增一台(流量80m?/h左右,扬程10米-15米,吸程3-5米)无堵塞自吸污水泵做为回流泵,在两座二沉池中心筒向下安装两根回流管作为回流泵进水管。新增配套回流污泥管道(DN100壁厚5mm衬塑钢管)60米及配套阀门管件若干。(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2.2地点:重庆市江津排水有限公司油溪厂。
2.3工期: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对投标人适用要求: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3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能够承担污水泵及管道安装等相关服务(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3.4 售后服务承诺:污水泵提供至少1年的质保和售后服务;其他所有设备需提供至少2年的质保和售后服务;投标人须承诺在质保期内,对货物存在的缺陷等质量问题负责,在收到甲方发出的通知后2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处理,若因投标人无法及时到达造成的环保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3.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个2021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3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水下设备采购或安装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发票金额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消防、职业病、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处置应急预案,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与环保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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