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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2 数据编号: 547899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秭归县郭家坝镇童庄河流域水利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工程(水利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秭归县郭家坝镇童庄河流域水利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工程(水利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GJS0452-202402-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7-2024-00277
3、项目名称:秭归县郭家坝镇童庄河流域水利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工程(水利工程)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46.879(万元)
6、最高限价:346.879(万元)
7、采购需求:
秭归县郭家坝镇童庄河流域水利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工程(水利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堰塘整修工程、泵站工程、集雨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27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现场关键管理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应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2)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5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质检员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业协会颁发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带有二维码的安全员培训合格证书;(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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