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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5 数据编号: 548707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鸡西市城子河区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鸡西市城子河区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项(一期)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yzb-202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西市城子河区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项(一期)已由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鸡自然资函【2023】72号文件《关于对《关于申请对城子河区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的复函》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人为鸡西市城子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鸡西市城子河区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项(一期)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区总面积为312985平方米包括历史遗留图斑30个和废弃煤矸石存放点10个。本项目计划分为两期,一期主要治理历史遗留图斑10个,废弃煤矸石存放点2个。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城子河区
2.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3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 05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12月31日 (实际开、交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37276516.0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有近3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2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须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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