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长兴扬子鳄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项目(补充)
长兴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长兴扬子鳄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补充)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长兴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长兴扬子鳄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项目进行采购招标。为避免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现将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下载”)公布如下,以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功能指标;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