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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5 数据编号: 5489979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湖南怀化溆浦县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

溆浦县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溆浦县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溆浦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债水利项目资金(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溆浦县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溆浦县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建设地点: 溆浦县境内,招标编号 HNZLZB2024-GC-004。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主要对溆浦县境内梧桐、河边、林果、小山阳、诗溪江、前进、金溪、岩鹰 8 座小(I)型水库大坝进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
2.3 交货期:90日历天。
2.4 交货地点及方式:所有设备安装完毕、完工验收后移交, 移交时需要履行相关手
续,提供与省级监测平台对接通过书面证明以及其他佐证资料。
2.5 其它: 本项目中遥测终端机信息编码与传输协议应符合《湖南省小型水库雨水情 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数据接入规则》的规定, 并通过省级监测平台数据接收测试。根据本 项目的工期要求,在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中标人需将遥测终端机按以上规定通过省级监测 平台数据接收测试并取得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出具的《关于湖南省小型水库雨水情
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遥测终端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并投标 人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 ?代理商的投标;如允许代理
商投标的,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资质要求: 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特别说明:如投标人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讯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在获得集团公司授权情况下可以使用集团及所属全资子公司的相关文件,均视为有效文件)。
3.3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  管、破产状态, 无不良履约记录。财务状况良好, 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项目
的制造、供货、安装、施工。
3.4 业绩要求: 业绩不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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