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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5 数据编号: 5491356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广东深圳华强北街道中航城厨余垃圾就地处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就华强北街道中航城厨余垃圾就地处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华强北街道中航城厨余垃圾就地处置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2号百仕达大厦27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3324-DH2434F3064(FTZX20240415007)
2.项目名称:华强北街道中航城厨余垃圾就地处置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839,500.0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839,500.00元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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