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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5 数据编号: 549143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陕西绥德县城区排水防涝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德县城区排水防涝一期工程已由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绥政发改科技发〔2022〕3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绥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绥德县城区;
      2.2 工程规模:绥德中学至五里湾大桥段,新建直径600mm 至直径1500mm的波纹管污水管道,长1088米;县政府及南关片区,新建直径500mm至1650mm的波纹管污水管道,长1290米。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
      2.3 项目投资总额:203974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3755677元);
      2.4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绥德县城区排水防涝一期工程;标段编号:E61082635364ylb1dzyz001;标段类型: 施工 ;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绥德县城区排水防涝一期工程:绥德县城区排水防涝一期工程所有建设内容工程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内容;
      2.7 其他:各投标人只能参与招标人同期公告的一个合同段的申请,如果同时参与两个项目投标,投标人须主动放弃其中一个项目的投标,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绥德县城区排水防涝一期工程: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
      3.2 标段名称:绥德县城区排水防涝一期工程: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
(2)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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