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4-16 数据编号: 549616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吉安吉水县水田水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吉水县水田水山洪沟防洪
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水县水田水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已由吉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基)【2024】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招标人为吉水县水田水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南昌卓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吉水县水田水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吉水县水田乡。
2.3 招标规模:施工标招标控制价9064326.24元。
2.4 计划工期:约214日历天(2024 年 6 月1 日-2024年12 月 31 日)。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流域面积23.8平方公里,治理长度7.0km,其中:守点固岸2.8Km,防冲段护坡4Km,河道疏浚3.5Km;涉及水田乡1个乡镇,流经郭家、富塘、石鼓、罗家4个行政村,人口0.8万人,保护农田0.96万亩(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标段划分:1 个施工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该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 (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 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 (吉市管办字【2018】5 号)文件执行。
(8)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 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信用中国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