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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6 数据编号: 549904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甘肃天水市秦安县城市排洪沟(渠)治理项目公告

秦安县城市排洪沟(渠)治理项目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安县城市排洪沟(渠)治理项目已由 秦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秦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秦安县城市排洪沟(渠)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的批复  秦发改城镇[20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债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秦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秦安县城市排洪沟(渠)治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秦安县城区
2.3 建设规模:完善城郊防洪防御系统,对秦安县城区多发内涝及存在洪水隐患的沟渠进行治理,分别改造秦安县蔡店排洪渠369.83m,秦安县石碑路排洪渠469.565m,秦南路雨水管道改造158m,西滨河路雨水管道改造482m、污水管道改造2610m,改造女娲路道路238.265m。
2.4 计划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即2024年6月12日至 2025年6月11日。
2.5 招标范围: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7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300万元。(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外省建筑企业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5 投标人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3.6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及法人自发布公告至开标日时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证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证明,证明材料可编制于“其他材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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