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富顺晨光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阶段)勘察及初步设计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富顺晨光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阶段)勘察及初步设计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富顺晨光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阶段)勘察及初步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富发改发【2023】16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顺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和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自贡顺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富发改发【2023】16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富顺县达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富顺晨光经济开发区。
2.2 建设规模:新建日处理2.5万吨工业污水处理厂1座,中水回用及部分配套管网。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
2.4 招标范围:
(1)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测量测绘、勘察成果编制等以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
(2)初步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规模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成果文件编制及送审等以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
2.5 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本项目标段划分为勘察及初步设计1个标段;标段投资额22000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