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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7 数据编号: 5508102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安徽2024年长丰供水集团小口径铜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长丰供水集团小口径铜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2024年长丰供水集团小口径铜阀采购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无
1.4
招标人:长丰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长丰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长丰供水集团小口径铜阀采购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CCWZ00108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CCWZ00108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2024年长丰供水集团小口径铜阀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310万元
2.8 交货期:分批供货,每批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
2.9 交货地点:长丰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10 招标范围:2024年长丰供水集团小口径铜阀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11 项目类别:货物
2.1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 财务要求:无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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