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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8 数据编号: 551059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宜昌市长江流域猇亭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下溪口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长江流域猇亭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下溪口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宜昌市猇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猇发改审批〔2023〕30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资金及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市猇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浩华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昌市长江流域猇亭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下溪口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2、建设地点:宜昌市猇亭区下溪口河流域。
3、建设规模:生态湿地净化工程。通过物理过滤、生物降解和植物截留等方式实施下溪口河生态湿地净化工程,建设总面积54000平方米。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园林绿化部分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的合格等级标准(其中绿化工程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苗木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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