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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8 数据编号: 5515474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广东深圳综合治理办(交安办)购买电动车专项整治临时服务邀请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委托,就综合治理办(交安办)购买电动车专项整治临时服务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四家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MZX20240417005
2、项目名称:综合治理办(交安办)购买电动车专项整治临时服务
3、预算金额:人民币445,200.0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445,200.00元
5、采购需求:具体技术要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属于专门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非中小微企业不得投标。(需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中企业类型为中型、小型或微型。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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