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乐亭县202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施工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亭县202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已由唐山市水利局以唐水农【2023】52号、唐水招备2024-1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法人为乐亭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处,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乐亭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真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乐亭县202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施工。
2.1.2建设地点:唐山市乐亭县境内。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地表水置换地下水灌溉面积0.4万亩。渠道衬砌9.14km,新建节制闸3座,拆除重建树行子蓄水闸,拆除重建过路涵6座,新建过路闸涵4座,新建泵点1座,拆除重建渡槽1座,拆除重建农桥1座,维修农桥5座,增设灌溉用水计量设施5套,关停农业灌溉机井25眼,形成年地下水压才能力249.35万m3 。主要包括渠道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泵站工程、渡槽工程、农桥工程、量水设施以及为完成工程施工必需的临时工程。
2.1.4计划工期:3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5月16日;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4月30日)。
2.1.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新版: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能购满足本项目需要(提供承诺函);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3.1.5其他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投标人需预留不低于本项目签订合同金额的6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70%),预留份额部分允许投标人通过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投标人与分包方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