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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8 数据编号: 551593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秭归县屈原镇江南码头蓄水影响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秭归县屈原镇江南码头蓄水影响治理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2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Z2275-202401-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7-2024-00271
3、项目名称:秭归县屈原镇江南码头蓄水影响治理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36.32(万元)
6、最高限价:336.32(万元)
7、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秭归县屈原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护坡工程、混凝土台阶、排水沟挡土墙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上1-4条款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声明承诺函(格式以磋商文件提供为准),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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