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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9 数据编号: 551637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省水文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重建项目(廊坊中心部分)土建部分招标公告

河北省水文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重建项目(廊坊中心部分)土建部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水文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重建项目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农经〔2023〕149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省廊坊水文勘测研究中心(河北省廊坊水平衡测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廊坊水文勘测研究中心(河北省廊坊水平衡测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澳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北省水文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重建项目(廊坊中心部分)土建部分
2.1.2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
2.1.3建设规模:修复重建牛牧屯、固安、赶水坝、土门楼(青)4处国家基本水文站,新镇、大赵、南赵扶3处水位站,更生1处中小河流水文站等8处水文站。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招标,为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2.2计划工期:45天,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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