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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19 数据编号: 5520916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安全环保公司环保设备及配套设施专有部件采购专有协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变更公告】安全环保公司环保设备及配套设施专有部件采购专有协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变更内容
原截标/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09时00分
变更后截标/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09时00分
原澄清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23时59分
变更后澄清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23时59分
原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至 2024年04月23日
变更后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至 2024年04月26日
原交货数量
高效布水装置9套、溶气释放装置10套、溶气发生装置7套、溶气整流装置9套、气体减压处理装置5套、集水装置19套、收油装置8套、冲砂组件24套、出水组件11套、箱体改造组件75m2、导流系统8套、排泥系统8套、天然气除雾装置2台、氮气发生装置12套、出水液位控制系统6套、密封控制系统2套、液位监控系统2套、过滤器气洗单元4套、生化反应装置4套、TMF膜组件装置4套、零排放处理单元4套、自吸排污系统10套、高效换热系统3套、水源井脱气设备20套、动态膜膜管1套、现场及方案设计6项。
变更后交货数量
高效布水装置9套、溶气释放装置10套、溶气发生装置7套、溶气整流装置9套、气体减压处理装置5套、集水装置19套、收油装置8套、冲砂组件24套、出水组件11套、箱体改造组件75m2、导流系统8套、排泥系统8套、天然气除雾装置2台、氮气发生装置12套、出水液位控制系统6套、密封控制系统2套、液位监控系统2套、过滤器气洗单元4套、生化反应装置4套、TMF膜组件装置4套、零排放处理单元4套、自吸排污系统10套、高效换热系统3套、水源井脱气设备1套、动态膜膜管20套、现场及方案设计6项。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安全环保公司环保设备及配套设施专有部件采购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安全环保公司环保设备及配套设施专有部件采购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针对环保设备及配套设施专有部件及技术服务进行长协采办,采办的设备及相关服务应满足该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安全环保公司环保设备及配套设施专有部件采购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5656/01
发标日期
2024年04月16日
主要技术规格
环保设备及配套设施专有部件,包括高效布水装置、溶气释放/发生/整流装置、气体减压处理装置、分离填料组件、集水装置、收油装置、冲砂组件、出水组件、箱体改造组件、导流系统、排泥系统、天然气除雾装置、氮气发生装置、出水液位控制系统、密封控制系统、液位监控系统、改性疏油砂填料、过滤器气洗单元、生化反应装置、TMF膜组件装置、零排放处理单元、自吸排污系统、高效换热系统、水源井脱气设备、动态膜膜管,各设备及部件的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书。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起3年,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年的方式。 交货期:自订单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交货数量
高效布水装置9套、溶气释放装置10套、溶气发生装置7套、溶气整流装置9套、气体减压处理装置5套、集水装置19套、收油装置8套、冲砂组件24套、出水组件11套、箱体改造组件75m2、导流系统8套、排泥系统8套、天然气除雾装置2台、氮气发生装置12套、出水液位控制系统6套、密封控制系统2套、液位监控系统2套、过滤器气洗单元4套、生化反应装置4套、TMF膜组件装置4套、零排放处理单元4套、自吸排污系统10套、高效换热系统3套、水源井脱气设备1套、动态膜膜管20套、现场及方案设计6项。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营业执照: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及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污水或污泥处理设备类的设计开发或加工或生产或制造,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如自有厂房,提供产权证及生产或加工设备实物照片;3)如租赁厂房提供有效期内的厂房租赁合同及生产或加工设备实物照片。 3.3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公开):1)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污水或污泥处理设备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及到货验收材料。合同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货物名称;到货验收材料应为货物验收单或结算发票,货物验收单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个完成订单的订单相应的货物验收单或结算发票。同1个年度协议合同提供1个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订单编号或订单内容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5)原件备查。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2)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至 2024年04月26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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