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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22 数据编号: 5527388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湖北鹤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托管运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鹤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托管运营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JZB-HF2024-04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8-2024-00187
3、项目名称:鹤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托管运营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50.0(万元)
6、最高限价:350.0(万元)
7、采购需求:
350万元/年(具体处理费用按实际处理量据实结算),本项目以单价招标,100吨/天二级AO+UF+NF系统最高限价80.00元/立方米,100吨/天预处理+二级DTRO系统最高限价70.00元/立方米,出水须达标排放,按实际出水量计算服务费。凡超出最高单价限价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鹤峰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达标排放,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二的标准。要求运营单位负责项目的日常运行管理,负责招标人原有生化处理系统的运行,原有渗滤液设备运行操作、日常维护、故障修理、污水指标化验、对渗滤液进行处理并达标排放等工作,且一切运行成本及费用等均由运营单位承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每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考核标准以及中标人服务质量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合同,但中标单价不予调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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