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市灵寿县2024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黄壁庄水库灵寿段库岸水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灵寿县2024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黄壁庄水库灵寿段库岸水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n\t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2024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黄壁庄水库灵寿段库岸水毁修复项目\n\t 已由石家庄市水利局\n\t 以石水[2024]129号\n\t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水利局,\n\t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n\t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n\t 招标人为灵寿县水利局\n \t。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灵寿县2024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黄壁庄水库灵寿段库岸水毁修复项目\n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干砌石护坡3018米,新建浆砌石挡墙2638米,新建抛石及格宾石笼水平防护5656米。\n2.3建设地点:灵寿县。\n2.4工期:45天。\n2.5最高限价:2098.0778万元。\n2.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n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n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