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4-22 数据编号: 553104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鸡西市城子河区长青乡和平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公告


29945170


鸡西市城子河区长青乡和平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azxg2024-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西市城子河区长青乡和平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由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鸡发改环资【2023】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鸡西市城子河区长青乡人民政府,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鸡西市城子河区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鸡西市城子河区长青乡和平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2.2建设地点:鸡西市城子河区长青乡和平村;
2.3建设规模:新建集成净化槽污水处理设备(含化粪池)108套,单套设备处理规模为0.125立方米/日,配套建设检查井108座,pvc污水收集管1112米,管径为dn100-dn150。(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6月18日,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4706719.94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注:投标单位需将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或电子印章,无承诺按无效标处理),提供近6个月任意3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4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具有盖社保机构章)。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4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管理需要或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应岗位或人员(其中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