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神农架林区新华镇石屋头村一组至三组公路沿线产业发展及环境整治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
神农架林区新华镇石屋头村一组至三组公路沿线产业发展及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1701202406000036
2、采购计划备案号:JHBH-429021-2024-00059
3、项目名称:神农架林区新华镇石屋头村一组至三组公路沿线产业发展及环境整治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53.966704(万元)
6、最高限价:353.966704(万元)
7、采购需求:
(1).采购需求对公路沿线4.5千米进行环境整治绿化与产业发展。包括绿化覆土16755平方米、铺设鹅卵石路牙3.5千米,果树种植800余株,其他绿化作物种植6752株,种植草皮2693平方米,撒播混合花草14061平方米,新建停车场、垃圾桶、艺术亭驿站、生态步道等基础设施等,详见采购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