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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22 数据编号: 5534035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江苏宿迁市柴沂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依据江苏省水利厅印发《全省水利工程及市县自办项目前期工作三年滚动推进安排意见(2024~2026年)》(苏水计〔2024〕17号)任务安排,宿迁市柴沂河治理工程需开展前期工作,工程所需资金由省级及以上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招标人为宿迁市水利局、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局、沭阳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宿迁市柴沂河治理工程项目区位于宿迁市境内。柴沂河是沂南片区一条重要跨县河道,西起于白鹭沟,东入新沂河,全长约27.5km。主要任务:实施宿迁市柴沂河治理工程,提高柴沂河的防洪排涝能力,有效减轻区域洪涝灾害风险、降低洪涝经济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水利支撑。
主要建设内容:河道疏浚整治、护砌,沿线支流治理,配套建筑物,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等。
2.2招标范围
本标段招标范围包括:
2.2.1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勘测、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结余资金及预备费的勘测、设计工作),以及设计文件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续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测、设计文件(含报告、图纸、并提供带编码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技术标准等勘察、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主要节点工程效果图设计)及有关技术资料,对工程主要控制线及控制点给予交桩。
2.2.2完成工程相关的稳评、环评(含生态红线)、景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安全鉴定、用地用林手续(含预审、报批等)、度汛方案、移民安置实施方案、供电设计等专项工作(如有)。
2.3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提交可研成果文件。
2、项目可研批复后,1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3、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1个月内提供招标设计文件。
4、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1个月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
5、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并提供带编码的工程量清单(符合《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规定)、预算、技术标准和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6、测量与勘探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并单独成册。
7、各专项工作的成果须按规定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或备案),且成果提供时间须满足项目进度需要。
8、服务期:从合同签订开始到通过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9、投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应同时提交一套设计文件可编辑的电子文档(CAD、word)。
勘察设计服务期:约36个月(从合同签订开始到通过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具体工期以实际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a.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下列一项即可):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不满足上述资质时,可组成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含牵头人在内)。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4)信用等级要求:/。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应由牵头人单位拟派。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8)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9)勘察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10)其他要求1: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11)其他要求2:/。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可组成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含牵头人在内)。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5.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10时15分。
6.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拒收。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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