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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22 数据编号: 5535663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北沧州市盐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盐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服务已由 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批[2022]104号、盐发改批[2022]45号、盐发改批[202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山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山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盐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服务; 2.1.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盐山县12个乡镇,包括边务镇、小庄镇、千童镇、韩集镇、庆云镇、望树镇、孟店乡、常庄乡、小营乡、杨集镇、圣佛镇、盐山镇; 2.1.3项目规模:柏油路造面5.1998万平方米、水泥混凝土道路26.9750万平方米、铺设面包砖道路28.07656万平方米、修建排水沟3.69万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587盏、建设公厕17座、文体广场9个、排水涵洞21个,维修节制闸2处、扬水站2处,河道清淤11千米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等实施监理服务; 2.1.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施工阶段、保修阶段止; 2.1.5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2.1.7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及其附属工程施工的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及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并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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