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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22 数据编号: 553568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山东东营港经济开发区2024年重点项目填土工程(一期)第二阶段施工招标公告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2024年重点项目填土工程(一期)第二阶段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营港经济开发区2024年重点项目填土工程(一期)已经东港开审批202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建设交通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二阶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2024年重点项目填土工程(一期)第二阶段施工
项目编号:东港建招字【2024】9号;E370500000100175
建设内容及规模:东营港经济开发区2024年重点项目填土工程(一期)第二阶段施工,填土量约340万立方米,平整场地约75万平方米,平场标高2.5米(±5cm),建设内容包含将本项目地块地上附着物及装运土方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场地填土、摊平、碾压、简易平整(标高达到招标人要求)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总计划投资:5600.00蛟�
工程地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工期:122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为四个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施工第一标段:填土量约85万立方米,计划投资:1400.00万元;
施工第二标段:填土量约85万立方米,计划投资:1400.00万元;
施工第三标段:填土量约85万立方米,计划投资:1400.00万元;
施工第四标段:填土量约85万立方米,计划投资:1400.00万元。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参与本工程投标的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等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拟报项目经理须具有自2023年10月份以来(含)不少于6个月依法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齐全,符合现行施工项目部班子配备政策规定要求。
3.2 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5台(含)以上自有运输车辆,投标人所提供的运输车辆应配备GPS轨迹追踪系统,同时要符合或遵守国家法律和运输道路所在地的交通和环保法规等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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