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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22 数据编号: 5535914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及原设施设备改造项目公告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新龙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及原设施设备改造 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新龙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及原设施设备改造 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新龙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新发改投[2024]15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2024年生态转移支付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新龙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新发改投[2024]15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新龙县如龙镇。
规模及投资额:对县城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新建污水生物处理间1000平方米,配套管网及设施设备,日处理1500吨,排放标准一级A标。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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