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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23 数据编号: 5541361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福建三明市泰宁县仁寿溪山洪沟治理工程答疑纪要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3504290401100107001
工程名称:泰宁县仁寿溪山洪沟治理工程
答疑时间:2024年4月22日
答疑内容:
 
一、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补充、修改
1、原招标公告第7.3条款“.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开具,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保函文件应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符合上述情形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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