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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24 数据编号: 554672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三明市泰宁县大龙乡角溪角溪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公告

泰宁县大龙乡角溪角溪村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泰宁县大龙乡角溪角溪村段河道治理工程已由泰宁县水利局以泰水综[2024]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宁县大龙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宁县大龙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宁县大龙乡角溪角溪村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泰宁县大龙乡;
2.2 工程规模:项目投资约1397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泰宁县大龙乡角溪角溪村段河道治理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13966520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100000元(含暂列金100000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SL634-2012)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21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K值区间为:7%(含)~12%(不含本数)。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4日08至2024年4月29日18(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smggzy.sm.gov.cn/smwz/)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6日 14: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smggzy.sm.gov.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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